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75,239 筆裁判書
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一八九號 聲請人 林美麗 右聲請人因與鍾慶菊間請求給付會款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本院 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五九三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左:
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一九○號 聲 請 人 薛有志 右聲請人因與黃登煌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四日 本院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五七○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左
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一九一號 聲 請 人 薛有志 右聲請人因與黃登煌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四日 本院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五七一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左
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一九二號 聲 請 人 金亞輝 右聲請人因與倪寶榮間請求撤換監護人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五日本院 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五七八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左:
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一九三號 聲 請 人 顏百川 右聲請人因與謝孟峰等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聲請訴訟救助,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 十二月五日本院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五七六號)聲請再審,本
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一九四號 聲 請 人 陸王來寶 右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陳鈺樹等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 一月十三日本院裁定(八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三三八六號),聲請再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第二 項命上訴人給付被上訴人之金額誤載為五萬一千一百四十六元,係屬誤寫,應由該法 院依法以裁定更正。均附此敍明。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一條、第四百四十四條第一 項、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