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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42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旭振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柏興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東龍寬頻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43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進淵 代 理 人 施世宏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王泇樺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2432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江柏翰 代 理 人 江中常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林子仁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 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434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英明 代 理 人 李逸洲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陳堂華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445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用心音樂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芝芬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君鴻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 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
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02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萊瑞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惠珊 代 理 人 陳建中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喜萃國際事業有限公
第四項內容。
第四項內容。
第四項內容。
第四項內容。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286號 聲 請 人 林明宏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 ,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
第四項內容。
第四項內容。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289號 聲 請 人 謝函芸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陳報本
第四項內容。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291號 聲 請 人 謙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川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林培文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林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林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