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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52號 債 權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進淵 代 理 人 陳冠蓁 債 務 人 薛惠美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58號 債 權 人 東森全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令麟 債 務 人 林柏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萬零伍佰柒拾陸元,及自本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59號 債 權 人 東森全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令麟 債 務 人 蘇姳蓁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萬陸仟陸佰玖拾參元,及自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68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宋婉榕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萬貳仟貳佰伍拾玖元,及其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70號 債 權 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債 務 人 李明倫 債 務 人 陳鈺瑄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73號 債 權 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債 務 人 劉品㚬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仟柒佰壹拾陸元,及自民國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79號 債 權 人 東森全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令麟 債 務 人 李淑怡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陸萬壹仟捌佰玖拾肆元,及自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84號 債 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代 理 人 黃如玉 債 務 人 柯華暘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187號 債 權 人 梁芳誠 債 務 人 吳沚馠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佰陸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 一十二年十月四日起至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一月四日止
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57號 聲 請 人 陳魏雪俞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如附表所示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請先行校對本公示催告,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 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陳敬程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陳敬程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蔡育庭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陳 憲 銘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