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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清字第111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許若真 0000000000000000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清算,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清字第117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温陳阿笑 法定代理人 温姝秋 代 理 人 蔡駿民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清算,本院裁定如下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朱玲瑤 法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許慧如 附表: 編號 不動產 設定權利範圍 抵押權人 債務人/ 設定義務人 登記日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558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洪銘宏 鄭承源 周勝煌 鄭承庭
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217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修 債 務 人 陳治穎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
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219號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Stefano Paolo Bertamini 債 務 人 石維正
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222號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Stefano Paolo Bertamini 債 務 人 許
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223號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Stefano Paolo Bertamini 債 務 人 姚
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224號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Stefano Paolo Bertamini 債 務 人 王
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226號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Stefano Paolo Bertamini 債 務 人 王
。 四、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 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246號 債 權 人 范凱婷 債 務 人 陳世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參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 年二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每萬元
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249號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債 務 人 姜林雅惠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壹拾貳萬貳仟參佰貳拾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536號 債 權 人 綠得食品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德明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陳文蘭即樂旺食品行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陳泰興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執行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陳泰興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執字第11342號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Stefano Paolo Bertamini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