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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31號 債 權 人 台灣樂天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大山隆司 債 務 人 張靜如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32號 債 權 人 台灣樂天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大山隆司 債 務 人 郭世欽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33號 債 權 人 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駱怡君 代 理 人 吳俊輝、林咸亨 債 務 人 鄭宇峰即鄭至軒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34號 債 權 人 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駱怡君 代 理 人 吳俊輝、林咸亨 債 務 人 涂泰銓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35號 債 權 人 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漢凌 債 務 人 王俊翔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36號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務 人 蔡羽彤即蔡姿仙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37號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務 人 林郁順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42號 債 權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英明 代 理 人 李昌駿 債 務 人 張眾佩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
所示利息、違約金部分,應予駁回。 五、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駁回部分,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 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裁判費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婉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 ,並繳納抗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洪嘉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洪嘉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繼字第127號 聲 請 人 唐英秦 住○○○○○區○○里0鄰○○街00○0 上列聲請人聲請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為被繼承人唐水湖(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繼字第220號 聲 請 人 葉有偉 住嘉義縣○○鄉○○村○○街00巷00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為被繼承人葉光哲(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繼字第240號 聲 請 人 蔡靜佩 住○○市○區○○○路○段00巷0000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為被繼承人蔡漢霖(男,民國00年0月00日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一庭法 官 黃茂宏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