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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98號 債 權 人 第一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毅築 代 理 人 江依宥 債 務 人 張靜如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99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王振宇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00號 債 權 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債 務 人 黃崇閔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
。 四、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 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狀,並繳納聲明異議裁判費新臺幣1, 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03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修 代 理 人 葉庭歡 債 務 人 黃躍瑞 上列當事人間支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08號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務 人 王永信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09號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務 人 黃寧綉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10號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務 人 楊仲軒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11號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務 人 陳怡廷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12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江明軒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13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胡權展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314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姚慧蓮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63號 債 權 人 蕭志華 債 務 人 鍾文芳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104,730元,及自民
所示利息、違約金部分,應予駁回。 五、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駁回部分,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 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裁判費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所示利息、違約金部分, 應予駁回。 五、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駁回部分,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 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裁判費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臺灣嘉義地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 四、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 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狀,並繳納聲明異議裁判費新臺幣1, 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898號 債 權 人 李麗如 債 務 人 蔡政潔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3,39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異議, 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