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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370號 債 權 人 劉承翰 債 務 人 翔浤生技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芝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拾貳萬柒仟元,及自本支付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371號 債 權 人 賴詳貴 債 務 人 翔浤生技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芝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捌拾參萬伍仟零壹拾伍元,及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372號 債 權 人 林惠敏 債 務 人 翔浤生技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芝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佰零貳萬零壹佰陸拾捌元,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4373號 債 權 人 喬揚執行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簡逸勤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4374號 債 權 人 和豐休閒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乾坤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大果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4375號 債 權 人 立達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志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大府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376號 債 權 人 張紋慈 債 務 人 張武隆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 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秦啟書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陳美年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洪士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關係人如主張擔保物權之設定係遭偽造或變造者,於 本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22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進淵 代 理 人 楊宗秦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吳淑君 上列當事人間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關係人如主張擔保物權之設定係遭偽造或變造者,於 本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 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 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