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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所示之刑。 三、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所示之刑。 三、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 臺北市○○ ○路○段一二六巷一號 )提起上訴狀,並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九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第四十 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五十五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逕 以簡易判決判處如主文所示刑。
。 三、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 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
所示 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
所示之刑 ,並均諭知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甲○○、丙○○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 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記錄表二件在卷可憑,顯均係一時 失慮罹於刑章,經此偵審併科刑判決後,當已知所警惕,而無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