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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台北市○○ ○路○段一二六巷一號)提起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台北市○○ ○路○段一二六巷一號)提起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台北市○○ ○路○段一二六巷一號)提起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廿九 日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廿九 日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所示之刑,以示 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公司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刑 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五條、 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所示之刑,以示懲儆。至本案中共犯及共同被告甲○與丙 ○○二人係大陸地區人士,其二人於案發後,即被遣送回大陸地區,顯已逃逸, 本院依法予以通緝,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台灣地區與大陸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八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所示之刑,並均 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暨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 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第 二、四款,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三百零五條、第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八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 三百五十四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五十一條第十款,罰 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前段,判
所示之刑。又被告前案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 刑之宣告,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足稽,經此教訓,當 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本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宜,爰依法宣告緩 刑四年,以
所示之刑,併諭知易 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扣案之水果刀一把,係供犯罪所用之物,且屬被 告所有,業據其供明在卷,應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宣告沒收 。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
所示之刑,以示儆懲。 被告所偽造之「乙○○」署押三枚,均應依刑法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二百十 七條第一項、第三百零六條第一項、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
所示之刑。扣案之破壞剪、指甲剪及小刀各一支,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 之物,併予宣告沒收。 三、併案意旨(九十年度偵字第一九四0號)略以:被告復於九十年三月六日及八日 ,持兇器竊取財物,認被告涉有加重竊盜犯行,因與起訴部分
所示 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 ,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第 一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
所 示之刑。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起上 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八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 懲儆。扣案武士刀一把為違禁物,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槍砲彈藥刀械管 制條例第十五條第一、二款,刑法第四十七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扣案之海洛因二包 (淨重合計壹點肆壹公克)、甲基安非他命一包(毛重約零點陸公克),為違禁 物,均沒收銷燬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三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