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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 行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第 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條第三項,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一條第五款,判決如 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士元到庭執行職務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 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所示之刑。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
所示之刑,並 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二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 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 二條,判決如主文。 中
所示之刑。被告所竊風倒紅檜木價值八 千二百八十元,相思樹價值一萬二千二百二十九元八角,有國有林產物價金查定 書、森林主副產物被害價格查定書各一紙在卷可稽,爰依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 項規定,以上述價值合計二萬零五
所示之刑。扣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二 包(合計淨重七.三二公克,包裝重○.四三公克,純度百分之四八.六一,純 質淨重三.五六公克)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宣告 沒收銷燬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
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五八號 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甲○○ 右列被告因偽造貨幣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
所示之刑。又扣案之偽造千元券計九百十五張,爰依妨害國幣 懲治條例第六條規定宣告沒收。 三、公訴意旨另以:被告等印製之偽鈔,除由丙○○於不詳時間持不詳數目之偽造幣 券至雲林縣林內鄉金頂山加油站旁向不詳姓名人士購買飛利浦手
所示之刑。又被告行為後原刑法第四十 一條之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 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或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 困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以示懲儆。末查,被告乙○○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台灣高等法院 檢察署刑案紀錄簡覆表在卷可憑,經此罪刑宣告之教訓,當知警惕,信無再犯之 虞,本院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
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八三六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年度附民字第三六О號 原 告 丁○○ 訴訟代理人 甲○○律師 複代理人 丙○○律師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乙○○因家庭暴力之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 四、末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裁判時之法律。但裁判前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 ,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查刑法第四十一條 業經修正,並經總統於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 、第六十二條前段、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 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
所示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 第五十六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潘國威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又被告行為後,刑法第四十一條業於九十年一月十日修正公布,同年一月十二日 生效,修正後之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犯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
。 本案經檢察官趙燕利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