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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一ОО七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指定辯護人 甲○ 右列被告因偽造貨幣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及事實欄,暨本案民事最後事實 審判決書主文,以長二十五公分,寬十九公分之篇幅,登載於經濟日報第 一版下半頁壹日,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4、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陳述
所 示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二十條第一 項、第四十七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
。 本案經檢察官吳金棟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 本案經檢察官吳金棟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所示之 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臺灣
。 本案經檢察官吳金棟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臺灣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四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