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12 筆裁判書提及「地籍圖」
…志佳、劉吳柏琴、王耀宗等人共有,同所四五○ -一號土地為彰化水利會所有等情,有地籍圖、土地登記簿謄本可稽,並經原審勘測 無訛,堪信為真實。按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之使用者,土地所 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
…面,潘余玉蓮 中途上車,坐我右邊,我變成坐中間,看完土地每一位投資人手上有一份地籍圖等影 本,原先潘余玉蓮在車上蓋章因沒有印泥蓋不清楚,王周寶鑾把潘余玉蓮的章拿來替 他蓋,才會出現二個印章(指原審更一卷第九六頁合約書立合約書人潘余玉蓮…
…地,無法通行至公路,而不能為通常之使用 等情,業據被上訴人提出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房屋稅繳款書、戶籍謄本、 現場照片等為證。且查被上訴人於其所有二一一-六二號土地上興建之房屋四週鄰地 ,除上訴人之土地外,其餘周圍地均建有房屋,…
…),無非以:查被上訴人主張系爭土地為兩造共有之事實,已據提出土 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為證,兩造對該土地並無不得分割之特約,即依其使用目 的亦非不能分割,故被上訴人請求分割該共有土地,核與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規定相 合。次查系爭土地南…
…通行被上訴人土地之事實,業據上訴人提出土地登 記簿謄本、工程合約、港區空照圖、地籍圖、及照片為證(見一審卷第八頁至二七頁 ),堪信為真實。按「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之使用者,土地所 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
… 嫌速斷。又上訴人陳稱:本件係因重測時高雄市測量大隊未實地指界施測,僅參照舊 地籍圖移寫套繪,致使系爭房屋基地以東部分,全部東移,變成無權占有……,業經 該隊以八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八四高市地測督字第三三六九號函自行撤銷原處分,並依 土地…
…關係位置,系爭二筆土地應係訴外人林湯盤所承租云云,亦據提出 核准使用登簿及新舊地籍圖為證,而上訴人對之亦無爭執,雖另抗辯:伊係以該訴外 人林湯盤之名義向被上訴人承租,伊與該訴外人間有信託關係,伊有將租金交予林湯 盤繳納云云,惟為被上訴…
…),非但未載明分界登記與上開六十四年間兩造分 析家產有何關連。且所謂「土地願如地籍圖(現有建物整間為準),於點線為中心分 界登記」之「地籍圖」並未附於筆錄並經兩造簽認。另上開調解委員會調解卷內所附 之地籍圖(原審上字卷六二頁)顯示,其…
…二,及上開九三四之五號土地所有權全部等情有土地登記 簿謄本、地役權設定契約書、地籍圖可稽,而被上訴人如欲建屋,須經由如原判決附 圖(下稱附圖)所示乙部分,與道路通行,亦經第一審勘驗無訛,囑託台南縣永康地 政事務所鑑測如複丈成果圖,堪信…
…而一○二 之二號及九六之二號土地俱在兩造所約定建築房屋之範圍內,有合約建築圖、地籍圖 謄本附卷可稽(一審卷九頁、原審更一字卷一一九頁)。則甲○○等四人自應先負責 取得一○二之二號、九六之二號土地,使可供丙○○建築之狀況。惟甲○○等四人…
…法重測,曾由地政機關與土地所有人協調,達成以現有實地耕 作人指界為準,不再以舊地籍圖為基準之協議,因之在省地政處尚未重測前,自應依 實際使用狀況為基準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以: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占用伊所…
…八十五年六月三日向高雄縣鳳山地政事務所申請系爭土地複丈鑑界後,始發現系 爭土地地籍圖面積僅為○點○三六二公頃,較原土地登記簿上登記之面積減少○點○ 一三六公頃,則被上訴人就系爭土地超過○點三六二公頃部分係屬自始給付不能,此 部分契約依…
…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以: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之建物占用伊所有系爭土地之事實,有地籍圖籍本、土 地登記簿謄本、及建築改良物登記謄本為證,且為上訴人所不爭執,並經第一審履勘 現場,函囑桃園縣大溪地政事務所鑑測如土地複丈成果圖所示,堪信為真…
…廢棄,改判駁回上訴人之訴,無非以:上訴人 主張之事實,固據提出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為證,復經勘驗屬實。惟查兩造所有 上開土地並未相鄰,中間隔一最寬六公尺最窄四‧五公尺之未登錄土地,上訴人之土 地可經由該未登錄地向東通行,且可由他人在…
…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尚嫌速斷。次查對照契約書之附圖及卷存八十四 年八月二十三日地籍圖謄本(外放),顯示兩造合建之五樓房屋如未通過前開五三一 、五二八號土地,則無通路可達計劃道路,亦無通路可對外聯絡,因之上訴人主張依 契約書第五條之約定…
…上訴人所指被上訴人可通行之位置,就被上訴人建屋通行便利而言,亦 非平直適當,有地籍圖及勘驗筆錄附圖可按,仍須通行系爭土地,方適於興建房屋, 上訴人抗辯被上訴人乙○○所有安康段九二一號土地可由北側水利地(水溝)通行, 同段九一七號土地可…
…○○為所有權人,有各該土地登 記簿謄本附卷可證,足見二地號非屬同一筆土地。另依地籍圖謄本記載,二地號土地 分別坐落二處,相距甚遠;又臺糖公司花蓮糖廠八十四年七月十八日花資字第九三四 ○一○三五號函稱:「本廠管有土地其地籍地號均依政府地…
…訴人敗訴之判決,駁回其上訴,係以:上訴人主張之事實,固 據提出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及現場照片為證,而證人黃盛陽、黃盛品、黃春鑑、 黃學宏亦到庭證述關於系爭土地上祖厝改建事項,未委託黃盛波辦理,且黃盛波早已 辭職,祖厝改建基地使用同意…
…云云。資為抗辯。 原審以:本件被上訴人就其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建 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戶籍登記簿謄本、基地租賃契約書、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下稱 台北地院)七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二六七號歷審民事裁判、確定證明書、台…
…係建築於被上訴人所有之上 開土地上之事實,有被上訴人提出之土地登記簿謄本二件、地籍圖謄本一件為證,復 經第一審法院會同兩造及南投縣竹山地政事務所測量人員勘驗現場屬實,製有勘驗筆 錄及土地複丈成果圖可按,而上訴人亦自承對系爭土地並無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