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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08號 債 權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債 務 人 林勝悦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05,631元,及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09號 債 權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債 務 人 羅凱霖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56,931元,及如附表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0號 債 權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債 務 人 林沛姍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52,395元,及如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1號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債 務 人 張清相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65,536元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2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修 債 務 人 張子耘即張郡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64,727元,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3號 債 權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債 務 人 陳志駿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33,740元,及如附表所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4號 債 權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債 務 人 陳景育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31,518元,及如附表所示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6號 債 權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債 務 人 潘竹銀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39,156元,及自民國1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7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林桂蓮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74,085元,及自民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8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鄭佳雯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75,101元,及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19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劉佳龍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20,290元,及自民國
灣苗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20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吳冠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23,641元,及自民國
。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 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當事人或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 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苗栗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苗栗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
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繼字第53號 聲 請 人 鄭正義 上列聲請人聲請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景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
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103號 原 告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被 告 黃志祥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聲請對被告核發
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122號 原 告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松季 上列原告與被告葉天送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原 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14日內,依民
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15號 原 告 謝婷如 被 告 賴玟瑋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14日內 ,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補正下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