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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簡附民字第4號 原 告 黃麗珠 被 告 YANG MARY JANE BELOTINDOS(菲律賓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簡附民字第43號 附民原告 李文世 附民被告 張榛纓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113年度審簡字第181號),經原告提起附 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審查庭 審判長法 官 高上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李佳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所示之刑,並諭知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被告所犯為 最重本刑7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縱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 刑之宣告,依法仍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再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所示之刑,並諭知 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被告所犯為最重本刑7 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罪,縱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依法仍 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末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所示之刑, 並諭知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被告所犯為最重本刑7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縱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依 法仍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再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
所示之刑,並諭知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被告所 犯為最重本刑7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縱受6個月以下有 期徒刑之宣告,依法仍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再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林慈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419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柔珊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83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曾棨煒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號 原 告 宋翼煒 被 告 班慶明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113年度審簡字第265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0號 原 告 林振成 被 告 廖乙達(原名廖啟棠) 上列被告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 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03號 原 告 古惠婷 被 告 黃俊賢 上列被告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 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25號 原 告 周瑋倫 被 告 黃俊賢 上列被告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 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35號 原 告 黃弘宇 被 告 林淑芬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65號 原 告 黃冠達 被 告 林淑芬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28號 原 告 馮銚葳 被 告 林淑芬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30號 原 告 陳景棠 住○○市○○區○○街000巷00弄0○0 號 被 告 林淑芬 上列被告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43號 原 告 田茂辰 住○○市○○區○○路000巷00○0號00 樓 被 告 林淑芬 上列被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