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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492號 債 權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代 理 人 杭立強 債 務 人 李添誠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493號 債 權 人 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文正 債 務 人 王月秀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494號 債 權 人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瑞興 債 務 人 蔡文智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495號 債 權 人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瑞興 債 務 人 游岳勳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497號 債 權 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債 務 人 江任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498號 債 權 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債 務 人 王鈺芸即王魚真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499號 債 權 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債 務 人 康慧怜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11號 聲 請 人 張彩鷁 代 理 人 蔡佳勲 相 對 人 蔡文村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20號 聲 請 人 鄭景鴻 相 對 人 蔡正杰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第1至3項所示等語。 二、相對人丙○○部分:未成年人我養到13歲,不能因為一點小事 就停止我的親權,請駁回聲請。相對人甲○○具狀表示:需照 顧年幼繼弟,無力照顧未成年人。 三、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
第2項所示金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周俞宏 法 官 呂仲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周俞宏 法 官 陳美利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婉玉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本裁定已於113年2月27日上午10時公告。 中 華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婉玉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本裁定已於113年2月27日上午10時公告。 中 華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繼字第233號 聲 請 人 李耿豪 住嘉義縣○○市○○里0鄰○○○000○ 上列聲請人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係被繼承人李金村(男,民國52年10月23日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繼字第295號 聲 請 人 謝士朋 住○○市○區○○里0鄰○○路○段000 監 護 人 劉喜久 上列聲請人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係被繼承人謝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82號 原 告 戊○○ 被 告 庚○○ 己○○ 辛○○ 甲○○○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87號 原 告 桂一心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 費,復未於訴狀載明系爭訴訟標的價額,使本院無法核定訴訟標 的價額,並以裁定命原告補繳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