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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法
所示金額。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法 官 盧玉潤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陸個月
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板簡字第二四一三號 上 訴 人 甲○○ 丙○○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乙○○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 月二十九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
及其事實、理由之要領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台幣柒佰貳拾捌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主張:原告於民國(下同)八十九年三月十三日起委任被告為業務主任,雙 方簽定業務主任委任
及其事實、理由之要領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台幣柒佰貳拾捌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主張:原告於民國(下同)八十九年三月十三日起委任被告為業務主任,雙 方簽定業務主任委任
及其事實、理由之要領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參佰柒拾陸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主張:被告自民國(下同)八十四年十月起至八十八年二月間,未經原告同 意,擅自占有使
及其事實、理由之要領如左: 主 文 被告應將門牌號碼台北縣中和市○○路一三一號一樓房屋遷讓返還原告。 被告應自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交還前開房屋之日止,按月給付原告新台幣 陸萬伍仟元。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
及其事實、理由之要領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佰零肆萬參仟貳佰元及依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分別自附表所示 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李承訓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所示之本金 利息違約金未為清償,為此依消費借貸及保證契約,訴請被告等連帶清償。 二、被告乙○○則以:其係基於鄰居關係幫被告丙○○擔任保證人,沒料到他會不按 期繳款,對借據及放款客戶往來明細表無意見。並聲明:請求駁回原告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一О五一號 上 訴 人 甲○○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乙○○間請求確定界址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 月二十一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核定
所示。 二、事實摘要: 原告主張:伊執有被告簽發,付款銀行為華南商業銀行台中港路分行,票面金額 新台幣(下同)五十一萬二千三百五十元,發票日民國九十年八月十日,票據號 碼:AC051408號之支票一紙,詎屆期
所示。 二、事實摘要: 原告主張:伊執有被告簽發,付款銀行為華南商業銀行台中港路分行,票面金額 新台幣(下同)五十一萬二千三百五十元,發票日民國九十年八月十日,票據號 碼:AC051408號之支票一紙,詎屆期
所示。 乙、事實摘要: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與原告訂立信用卡使用契 約,並領用卡號0000000000000000號國際信用卡,依約被告即 得於原告之特約商店記帳消費,但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向原告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