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1,458 筆裁判書提及「行使權利」
… 一、按訴訟終結後,供擔保人得聲請法院通知受擔保利益人於一 定期間內行使權利,並向法院為行使權利之證明,受擔保利 益人於受通知後一定期間內未行使權利,或未向法院為行使 權利之證明者,法院應依供擔保人之聲請,以…
…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 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 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 擔之;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民法第1084條 …
…竟因 上開行車糾紛心生不滿,基於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妨害他人 行使權利之單一犯意,於許家銘騎乘B車繼續前行至金華路 四段路口左轉時,陳俊宇亦駕駛A車尾隨於後沿金華路往南 前行,並將A車由內側車道駛入許家…
…要。 以第2項之行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亦同: 一、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 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 第2項、前項第1款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
…要。 以第2項之行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亦同: 一、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 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 第2項、前項第1款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防制…
…又權 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亦為同法第14 8條第1、2項所明定。而權利之行使,是否以損害他人為主 要目的,應就權利人因權利行使…
…、身體等,以現實之強暴脅迫手段加以危害要挾,使人 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應構成刑法第304條之強 制罪,而非同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最高法院93年 度台上字第3309號判決可資參照。經查,證人林…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
…聯絡行為。 刑法第304條第1項: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年度簡字第33頁)在卷可憑 。而被告偽造告訴人之簽名製造全體繼承人共同行使權利之 外觀,並將受款人填載為自己,倘未經察覺而經保險業者撥 款,當影響告訴人之遺產分配數額,是辯護人所陳,顯有誤 會。 二…
… 之權利。況按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 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民法第148條定有明文,所謂權利濫用,係指當事人行使 權利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而言;所謂誠信原則,…
…一、按訴訟終結後,供擔保人證明已定20日以上之期間,催告受 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而未行使,或法院依供擔保人之聲請, 通知受擔保利益人於一定期間內行使權利並向法院為行使權 利之證明而未證明者,法院應依供擔保人之聲請…
…之約定,是該等約定合於我 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規範宗旨,既無限制原告行使權利 或對於原告有重大不利益,尤無顯失公平之情事,則原告抗 辯上開約定依民法第247條之1之規定云云,洵無足取。另依 交通部航…
…此嚴定領取之要件。是此約定合 於我國人工生殖法之規範宗旨,既無限制原告行使權利或對 於原告有重大不利益,尤無顯失公平之情事,則原告抗辯上 開約定依民法第247條之1之規定云云,洵無足取。又前述約 定之…
… 裁定及執行事件卷宗核閱無訛。由上述各情以觀,核與一般 正常之債權人行使權利之方式有異。是原告據而主張被告台 寶公司、上億公司就系爭本票之簽發及所謂代墊款債務,係 共謀意圖損害原告之債權所為,即非無據。 …
… 前項犯罪組織,不以現存者為必要。 以第5項之行為,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者,亦同 。 第5項、第7項之未遂犯罰之。 (修正前)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 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
…要。 以第2項之行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亦同: 一、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 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 第2項、前項第1款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
…要。 以第2項之行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亦同: 一、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 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 第2項、前項第1款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
…強制罪所保護之法益,係人之意思決定自由與 意思實現自由,其所謂之妨害人行使權利,乃妨害被害人在 法律上所得為之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不論其為公法上或私法 上之權利,均包括在內。而是否妨害人行使權利,必須檢驗 …
…要。 以第2項之行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亦同: 一、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 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 第2項、前項第1款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