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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五二三號 原 告 甲○○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誣告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 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
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五五八號 原 告 丙○○ 原 告 甲○○ 原 告 乙○○ 共同訴訟代理人 柯怡如律師 被 告 丁○○ 右列被告因殺人案件,經原告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六三二號 原 告 歐樂影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鴻麟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
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六四九號 原 告 乙○○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 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
V;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緝字第一一號 原 告 甲○○○○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燕堂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所 示之刑。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 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在卷可証。其 因一時失慮,誤觸刑章,經此科刑教訓,當知戒慎,信無再犯之虞,本
所示之刑。查被告前 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 及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各乙紙在卷可憑,其因一時失慮,誤觸刑章 ,經此科刑教訓,當知誡慎,信無再犯之虞,本院認
文 甲○○收受贓物,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又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未經許可攜帶刀械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藍波刀壹把及貼有甲○○相片之變造身分證壹枚均沒收。
所示之刑,以示懲處。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 、第四十七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義聰到場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八
文 上訴駁回。
欄所示之 安非他命,因被告所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經本院裁定送台中看守所附設勒戒處 所觀察、勒戒後,及強制戒治期滿,並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在案,有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八十九年度戒毒偵字第三六四號不起訴處
欄所 示之安非他命,因被告所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經本院裁定送台中看守所附設勒 戒處所觀察、勒戒後,及強制戒治期滿,並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在案,有臺灣 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八十九年度戒毒偵字第二二六號不起訴處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欄所示之 安非他命,因被告所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經本院裁定送台中看守所附設勒戒處 所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並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在案,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八十八年度毒偵字第二九0四號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聲字第四六九三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