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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其理由要領 ,記載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壹萬參仟陸佰貳拾壹元,及自民國九 十三年二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 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其理由要領 ,記載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貳仟貳佰伍拾元,及其中新臺幣壹 拾萬元部分自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吳素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其理由要領 ,記載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拾玖萬零捌佰貳拾捌元,及其中新臺幣 參拾捌萬肆仟肆佰壹拾捌元自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八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九點七一計算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其理由要領 ,記載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參拾肆萬零伍佰玖拾柒元,及其 中新臺幣肆拾肆萬肆仟參佰肆拾壹元自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八 日起,新臺幣捌拾玖萬陸仟貳佰伍拾陸元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 及其理由要領,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肆拾伍萬捌仟柒佰壹拾陸元,及自民 國九十六年二月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七三五計 算之利息,並自民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陸萬伍仟貳佰陸拾伍元,及自民國九 十五年八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玖佰陸拾壹元由被告負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貳萬柒仟捌佰貳拾貳元,及自民國九 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四點八八計算 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肆佰貳拾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萬陸仟壹佰壹拾參元,及其中新台幣 壹拾萬參仟陸佰玖拾伍元部分自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一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 及其理由要領,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伍萬陸仟伍佰壹拾伍元,及自民國九 十四年十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九‧八八計算之利 息。 被告應給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拾萬貳仟玖佰零肆元,及其中新臺幣參 拾玖萬伍仟玖佰捌拾柒元部分自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九點七計算之利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萬參仟貳佰零陸元,及其中新臺幣壹 拾玖萬玖仟捌佰玖拾陸元部分自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五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九點七一計算之利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肆萬貳仟捌佰捌拾元,及其中新台幣 壹拾肆萬貳仟伍佰參拾元部分自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三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八點二五計算之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熊志強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陸萬肆仟玖佰柒拾捌元,及其中新台 幣壹拾陸萬肆仟壹佰參拾捌元部分自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八點二五計算之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伍萬零貳佰玖拾壹元,及其中新台幣 壹拾伍萬貳仟玖佰捌拾玖元部分自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五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八點二五計算之利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伍萬陸仟零玖拾肆元,及自民國九十 一年六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八點二五計算之 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捌佰陸拾元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 及其理由要領,記載於下: 主 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九十年度綜所稅執特字第一0九四 九號行政執行事件,如附件所示編號第十三項至第十八項物品之 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 訴訟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陸萬伍仟柒佰玖拾參元,及自民國九 十五年八月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柒佰柒拾元由被告負擔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伍萬零伍佰柒拾玖元,及自民國九十 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陸佰陸拾元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