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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諭知刑罰下限之框架功 能,方能充足評價想像競合犯之犯行,尚不因其非屬從一重 處斷之罪名,即可異其處理,是於量刑時,就洗錢防制法第 14條第1 項其法定刑中之罰金刑部分應予適用。而按經整體 觀察後,基
所示之刑,並就併科罰金部分,諭知易服勞役之折 算標準。 三、沒收部分 本案告訴人遭詐欺之款項經轉匯至本案帳戶後,隨由被告提 領而出等情,業經本院認定如前。惟該等款項均未扣案,復 無證據足資認定被告對於該
所 示之刑,並就併科罰金部分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另衡 以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裁定意旨,認為宜於被 告所犯數罪全部確定後,在執行時始定應執行刑,故本院爰 不定應執行刑。 ㈩就犯罪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12號 原 告 孫以夫 孫維邦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孝璋律師 被 告 張凱鈞 上列被告因恐嚇等案件(111年度自字第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陳韋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陳韋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陳韋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097號 原 告 陳朝宇 被 告 CUTTING JR CARL BASIL(美國籍) 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112年度易字第1537號),經原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148號 原 告 呂金鐘 (年籍資料詳卷) 被 告 呂振瑋 (年籍資料詳卷) 林奕凱 (年籍資料詳卷)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261號 原 告 張玉珍 住○○市○鎮區○○○路0號8樓之2 被 告 温欣凌 住○○○○○區○○路000巷0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 洗錢防制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525號 原 告 黃克勤 被 告 藍子翔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469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陳韋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584號 原 告 郭金賜 被 告 蔡壁虹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2年度金訴字第2826號),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丁智慧 法 官 黃麗竹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丁智慧 法 官 黃麗竹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及易服勞 役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 項,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42條第3 項前段,刑法施
所示之刑及諭知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 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
所示之刑,並諭知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 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42條第3 項前段,刑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易服勞 役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 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判決書送達後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 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4條第2 項,刑法 第309條第1項、第42條第3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