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130 筆裁判書提及「湮滅證據」
…訊證人及共犯之必要,被告 為脫免刑責,即有可能會與共犯或證人相互勾串或湮滅證據 ,致案情晦暗不明,自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湮滅、 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再審酌被告已有多 次另案通緝之…
…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等 罪嫌,經本院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 勾串共犯之虞,又其所犯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為最輕本刑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經權衡並 認有羈押之…
…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等 罪嫌,經本院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 勾串共犯之虞,又其所犯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為最輕本刑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經權衡並 認有羈押之…
… 視國家禁止毒品之禁令,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所為實有不 該,又其前有湮滅證據而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之前案 紀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佐;惟 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再其持有第二級毒品之目…
…案發後有刪除監視錄影影像、手機內容,掩蓋案發過 程的行為,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依刑事 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規定,予以羈押且禁止接 見通信,並於112年6月8日、112年8月16日…
… 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 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非予羈押,顯 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前開條文第3款所…
…罪或數罪;㈢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 犯罪;㈣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 物各罪者而言。上開條文之立法意旨無非係以案件一經起訴 ,起訴範圍隨之特定,若准許檢察官任意擴張追加起訴與本 案…
…檢察官調查,參酌詐欺集團集團性、組織性 之特徵,足認被告有與共犯串供或湮滅證據之虞,有刑事訴 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且審酌被告人身自由 及防禦權之保障,及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之公共利益、國 …
… 足以防止被告等相互間,或與其他同案被告、證人間互為勾 串或湮滅證據等情形之發生,而認定並無羈押之必要?原裁 定並未充分說明准予被告等具保與羈押必要性間之關聯性, 遽認被告等如能提出擔保金即無羈押之必…
…有滅證之行為,則倘若未予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自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是以,抗告人猶執前詞指摘本案並無羈押之必要云云,即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綜上所述,本院認原審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
…紀錄刪除,審理期間也有可能傳訊職場同事到庭作證, 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另本案被害人人數2 人,強制猥褻和強制性交之犯行合計不只1次,更有1人多次 受性侵害情形,模式頗為固著,且抗告人為國小教師,職…
… 蘭地區,而有逃亡之事實,且被告曾將作案時使用之自小客 車燒毀以湮滅證據,其為規避可能到來之重刑,亦當足認有 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相當可能,則被告具有刑事訴 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3款之羈押…
…討論供詞,互刪除通訊軟體對 話紀錄之舉,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之 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情形,衡酌 社會公益、被告所為犯行對社會治安的危害及羈押對他人身 自由…
…團成員於桃園、淡水據點遭警 查獲後,旋即討論另設立新據點、做斷點撤離、湮滅證據及 海外逃亡,以及全案及相關事證暨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 情事,足認被告上開原羈押原因仍然存在,併權衡國家刑事 司法權之有…
…請調查證據,即難謂有何因脫免於罪或就犯罪事實避重 就輕,而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檢察官所指其犯罪事 實、情節、手法認定與被告刑度密不可分等節,亦屬就犯罪 事實及罪名部分調查證據及辯論之結果,資為量刑之審酌事…
… 大;又被告坦承刪除與共犯林士軒間通訊內容及丟棄車上之 工作證,有湮滅證據之事實;且本件屬於集體性犯罪,影響 社會治安重大,為利於偵查順利進行而認有羈押必要;另說 明被告不符羈押聲請書所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
… 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 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非予羈押,顯難 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 第1 項第3 款定有明文。該款所稱有「…
…罪或數罪;㈢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㈣ 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而言。追加起訴之案件是否屬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 誣告罪,應就本案起訴書與追加起訴書,從形式上予以合併 …
…者。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 犯罪者。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 、贓物各罪者。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 其中一法院管轄。同法第7條、第6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參、經查:本…
… ,便可擔保日後不會再有此一可能,有相當理由認為其有逃 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再者,檢察官提起公 訴除需證明被告各項犯罪事實外,將來更需要就科刑事項進 行舉證,並與被告及辯護人進行科刑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