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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459號 債 權 人 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慧雯 債 務 人 蘇紹瑜即劉佩琪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萬參仟貳佰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461號 債 權 人 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慧雯 債 務 人 林燕君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萬柒仟柒佰玖拾貳元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464號 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債 務 人 黃富舜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拾捌萬捌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466號 債 權 人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文斌 債 務 人 吳靜宜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仟伍佰肆拾伍元,及自民國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467號 債 權 人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文斌 債 務 人 吳靜宜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仟伍佰肆拾伍元,及自民國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474號 債 權 人 楊錫皓 債 務 人 朱進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佰壹拾柒萬元,及自本支付 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利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3476號 債 權 人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蘭芬 代 理 人 許智傑 債 務 人 徐士賢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
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71號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Stefano Paolo Bertamini 債 務 人 郭志聰 一、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潘淑楨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潘淑楨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陳 憲 銘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洪嘉佑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洪嘉佑
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執字第23370號 債 權 人 蔡榮豊 樓 0000000000000000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
。 四、如對本裁定不服須於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 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