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943 筆裁判書提及「傷害等」
…公 訴 人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右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一三0八一號),本 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丙○○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處有期…
… 告 甲○○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四五三號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 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 實 一、原告方面: (…
…請 人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右列受刑人因重傷害等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八十九年度執聲字第一三○九 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 由 聲…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二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二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公 訴 人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九年度偵字第八三00號),本院 判決如左: 主 文 乙○○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叄佰…
…、胸部挫傷、右外踝骨折及勒帶受損、左髕骨骨折;原告甲○○受 有左肱股骨折之傷害等情,業據提出診斷證明書、台灣省基宜地區行車事故鑑員 會鑑定意見書為證,並有耕莘醫院病歷摘錄單可按,且據證人賴淑真、游光新、 陳秋萍於刑事案件中…
…子云云。惟查,被告甲○ ○於右揭時地,對告訴人乙○○潑灑硫酸及造成上開傷害等事實,已據告訴人乙 ○○指訴綦詳,核與證人洪健發即在場之人證述情節,尚屬相符,並有相片八紙 、及塑膠滴油瓶二瓶扣案可稽。而告訴人乙○○…
…年邁無工作能力,其家 庭經濟困難等情,及原告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所受傷害等一切情狀,認其請求 被告賠償之慰撫金以三十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尚嫌過高,不應准許。 四、從而,原告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被告給付原…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五 十四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一條第六款、罰金罰鍰提高標 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椎半脫位,第四節頸椎脊 髓壓迫之病變,右側肢體呈現無力麻痺現象,為身體難治之重傷害等情,因而撤銷第 一審不當之判決,改判論處甲○○傷害人之身體,因而致人於重傷之罪刑,固非無見 。 惟按原判決事實欄認定甲○○係於與游景福爭吵之翌日,乘…
…一張等證據資料,認定上訴人有如原判決事實欄所載教唆他人牽連 犯私行拘禁、恐嚇、傷害等犯行。因而撤銷第一審此部分不當判決,改判仍依牽連犯 從一重論處上訴人教唆他人私行拘禁罪刑。已於理由內詳細敘述其所憑之證據及認定 之理由。並說明上訴人既…
…誣構。再被害人咬傷 上訴人手指頭,上訴人為自衛始反手毆打被害人一巴掌,並非故意傷害等語,係就原 判決已詳為論斷與說明之事項,單純為事實上之爭執,而原判決究如何違背法令,並 未依據卷內資料具體表明,顯與法定上訴第三審之形式要件不符,其上…
… 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二四五○號 上 訴 人 甲○○ 右上訴人因重傷害等罪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三十 一日第二審判決(八十七年度上訴字第一四一四號,起訴案號: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 察署八十六年度偵…
…淫之,廖童因而受有右上臂及肘部多處瘀青、腫脹, 兩側小陰唇與處女膜接合處裂傷之傷害等情。因將第一審判決撤銷,改判仍論處上訴 人對於婦女以強暴至使不能抗拒而姦淫之罪刑。固非毫無見地。 惟查:(一)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者,其判決當然違背…
…部猛擊,致受有頭部外傷併腦挫傷及開放性凹陷性顱骨骨折及右前 額部硬腦膜上出血之傷害等情,對於上訴人持長角鐵條猛擊被害人頭部究係如何有使 其受重傷﹖並未明白認定,詳為記載,已不足為適用法律之依據。且稽之卷內資料, 上訴人並未曾表示有使被…
…以推事(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為原因,聲請迴避,並不停止訴訟程序 ,茲前揭重傷害等案件,已於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審判期日辯論終結,且於同年月 三十日宣判,有判決正本乙件附卷可證,雖聲請人於辯論終結後之同年月二十八日具 狀聲請推事(法…
… 八十七年度台抗字第五四六號 抗 告 人 甲○○ 右抗告人因傷害等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駁回其聲請再審之裁定(八十七年度抗更字第五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 文 甲○○記過二次。 事 實 台灣省政府移送意旨: 被付懲戒人因傷害等案件,經法院判處連續損壞他人之汽車擋風玻璃、鋁門窗、紗 窗及門鎖,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拘役二十日,如易科罰金以三百元折算一日。又傷 害人之身體,處有期…
高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三○○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