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傷害、被性騷擾、被跟蹤騷擾、反擊算不算過當⋯⋯人身安全的事拖不得也急不得。先找出你的狀況,再搞清楚現在該做什麼。
安全第一:有立即危險先打 110;受暴或被跟騷可撥 113,必要時聲請保護令。
及時就醫並保留診斷書:驗傷紀錄是傷害、性騷等案件的關鍵證據。
注意告訴期間:傷害等告訴乃論之罪,原則上要在知悉起 6 個月內提出告訴。
善用免費資源:法律扶助基金會(412-8518)可協助諮詢與訴訟。
不論你的問題是傷害、性騷擾還是跟蹤騷擾,報案或聲請前,都需要先整理事件經過、傷勢與證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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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事件、證據、金額與問題整理好,諮詢時才能把時間用在真正重要的判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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