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575 筆裁判書提及「聲請沒收」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0年度毒偵字第2181 號),經聲請人聲請沒收違禁物(113年度聲沒字第48號),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壹包(驗餘毛重零點貳壹陸捌公克, 含包裝袋壹只)…
… 告 王昱凱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聲請人聲請沒收違禁 物(112年度聲沒字第118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驗餘淨重零點貳零柒捌公 克、零點零…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曾淑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犯罪所用之物,惟未扣案,究屬何人所有不明,亦非違禁物 ,且檢察官亦未聲請沒收,為避免日後為執行沒收或追徵價 額而過度耗費有限之司法資源,爰不予宣告沒收,附此說明 。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
… 所需耗費之成本與勞費,認上開物品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 亦未據檢察官聲請沒收,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不 予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
…鐵窗之鐵條,固亦屬被告所有供 犯罪所用之物,然檢察官均未就破壞剪及鐵條聲請沒收,且 本院考量該等物品均非違禁物,且日常生活常見並易於取得 、替代性極高,縱令諭知沒收追徵仍無助達成預防再犯之目 的,宣告…
…明被告有實際取得該等贓款,自無從對被告 宣告沒收。 (二)至起訴書雖聲請沒收扣案行動電話1支(IMEI碼:000000000 000000號)等語,惟依卷內資料並無本案扣有該行動電話之 相關資料,從而亦乏積極…
…明被告有實際取得該等贓款,自無從對被告 宣告沒收。 (二)至起訴書雖聲請沒收扣案行動電話1支(IMEI碼:000000000 000000號)等語,惟依卷內資料並無本案扣有該行動電話之 相關資料,從而亦乏積極…
… 在或其上有沾染毒品而屬違禁物,欠缺犯罪預防之有效性, 檢察官復未聲請沒收,堪認無刑法上之重要性,而無沒收之 必要,爰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被告本案犯罪所用之物,然未據扣案,亦無證 據證明為被告所有,檢察官亦未聲請沒收,爰不予宣告沒收 。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蔡榮龍提起公訴,…
… 查無 證據證明為被告供本案犯罪使用或為其犯罪所得,亦 未經檢 察官聲請沒收,爰不予宣告沒收,附予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6 8條、第266條第2項、第55條、第41條第…
… 如等人所有供本案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 ,復未經檢察官聲請沒收,爰不予宣告沒收。 ㈢未扣案之本案郵局帳戶之存摺及金融卡: 無證據證明被告賴信儒等人現仍持有,亦無證據證明現仍存 在,又本身價值低微…
… 如等人所有供本案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 ,復未經檢察官聲請沒收,爰不予宣告沒收。 ㈢未扣案之本案郵局帳戶之存摺及金融卡: 無證據證明被告賴信儒等人現仍持有,亦無證據證明現仍存 在,又本身價值低微…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黃筱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方楷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
… 依訴訟之進行狀況、沒收程序之訴訟成本等情狀綜合考量, 而向法院聲請沒收查獲之違禁物品時,法院如依現有事證, 判斷該物已無留存之實益,且不生重複沒收之疑慮者,自得 依檢察官之聲請,逕對該等違禁物宣告沒收。…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游皓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應附繕
…被 告 陳明穎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沒收違禁物 (113年度聲沒字第7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含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殘渣之吸管壹支沒收銷燬之。 理 由 …
…加重其刑。被告竊得之腳踏車業經返還被害人,有贓 物認領保管單可佐,爰不聲請沒收,併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於警詢及偵查中陳明在卷,此部分爰依刑法 第38條之1第5項之規定,不另聲請沒收;然其餘部分未經被 告返還,仍屬被告本案犯行所得財物,請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規定宣告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