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8,941 筆裁判書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所示之刑。又被告前未曾受 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可 按,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經此教訓,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認 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
所示之刑,以示懲儆。扣案如主文所示之物,均 係被告所有,且係供其犯盜匪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明在卷,應依刑法第三十 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宣告沒收。至被告強盜所得之現款四千餘元,被告供稱業 已花費完畢,自無從再為
所示之刑。扣案之海洛因一包(淨重O .二公克、包裝重O.三二公克),係查獲之毒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依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諭知沒收銷燬之。 三、公訴意旨另以:被告甲○○自九十年四月間某日起至九十
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刑法第一百七十 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附民字第三七八號 原 告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俊博 原 告 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北湖 原 告 乙○○○股份有限
。 本案經檢察官周文祥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
。 本案經檢察官周文祥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所示 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 、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 本案經檢察官張太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五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所示之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二 年,以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貪污治罪條例第二條前段、 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八條第二項、第十七條,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六條、 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六條、
所示之刑,並就被告丙○○部分定其應執行刑、被 告乙○○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之入會資料一份、活動式日期戳章 、「最速件」、「印刷品」、「貨到付款」、「禁止背書轉讓」、「與正本相符 」印章各一枚及藍色印
所示之刑。末查,被告前未曾期徒刑 以上刑之宣告,此有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刑案記錄簡覆表在卷可稽,經此教訓應 知所警惕,當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 宣告緩刑如主文所示,以啟自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