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75,239 筆裁判書
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補字第770號 原 告 右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文和 訴訟代理人 陳彥勝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陳桂英等間排除侵害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 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
所示,有民事訴之追加狀在卷可稽, 經核與上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四、原告起訴主張略以:㈠原告乙○○、丙○○、甲○○之生母為丁○, 戶籍登記之生母卻為呂○香,原告三人因此提起請求確認與 呂○香間親子關係不存在
第1項所示。 三、被告方面: ㈠被告張哲誠稱:同意依原告所提分割方案為分割等語。 ㈡被告陳愛初稱:對原告所提分割方
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001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微銀眾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呈展 上列聲請人與曾妤安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 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 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司法事務官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司法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07號 債 權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代 理 人 柯易賢 債 務 人 楊裕豐即楊古楓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司法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1號 債 權 人 東元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佳琳 債 務 人 黃柏儒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24,252元,及自民國112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3號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代 理 人 李承璋 債 務 人 林世茂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5號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代 理 人 李承璋 債 務 人 田玉蓮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3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7號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代 理 人 李承璋 債 務 人 陳建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4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9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宋媚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90,375元,及其中本金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1號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Stefano Paolo Bertamini 債 務 人 陳家宜 一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5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陳建中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40,734元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7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謝修怡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51,017元,及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9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歐欣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0,406元,及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31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林賓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44,085元,及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33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王寶聆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36,690元,及如附
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35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呂仲仕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4,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