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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之刑,以示懲 儆。 三、扣案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零點四公克,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依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併予宣告沒收銷燬。至於吸食器壹組及玻璃管壹 個、玻璃頭叁個屬供被告施用毒品之工具
所示之刑, 以示懲儆。 三、扣案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零點陸公克(連塑膠袋重),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併予宣告沒收銷燬。至於吸食器 玻璃頭一個屬供被告施用毒品之工具,為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法 官 張 恩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示懲儆。如附表編號1、2 所示之支票,屬偽造之有價證券,應依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規定,諭知沒收。遠 傳公司之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丙○○」之簽名一枚,係偽造之署押,應依刑 法第二百十
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扣案之海洛因 三小包(合計淨重一.八六公克、包裝重0.九三公克)及安非他命五包(合計 毛重七.五公克)為第一、二級毒品,不論屬於犯人與否,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 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法 官 張 恩 賜 右
所示之刑,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台灣高等 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且本件除對於公司設立登記管理之正確性外,並無其 他被害人,經此罪刑之宣告,應知所警惕,即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宣告之刑,以 暫不
所示之刑,以資懲儆。被告並無前科紀錄,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 資料查註紀錄表存卷可按,素行尚稱良好,斟酌其本件僅為受僱人,因謀職不易 ,承僱主之命而誤罹刑章,惡性非深,經本次罪刑之宣告,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
所 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二包(合計淨重一.七九 公克,包裝重0.四八公克,純度百分之一九.九九,純質淨重0.三六公克) 、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三包(合計毛重約四.二公克),均應依毒品危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第二項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所示之刑,以資懲儆。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復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紙在卷可憑,其經此教訓後,應知所 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諭知緩刑二 年,以
。 本案經檢察官胡平貴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