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8,941 筆裁判書
欄第一項關於被告甲○○部分,竟亦記載「新台幣一萬九 千元」沒收,自屬矛盾;原判決未加糾正,仍予維持,均嫌違誤。㈡、初審判決依憑 被告在調查中之自白,資為論罪之證據,但被告於偵審時一再主張渠於應訊時遭調查 員毆打臉頰、捶打胸部,刑求逼供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八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八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八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三庭
諭知偽造之『BOUYEUR E』署押『四十二枚』均沒收,亦屬不合。案經被告上訴,原審未於審判期日調取被 告偽造之全部購買汽油/柴油通知單,予以調查認定,率為上訴駁回之判決,自屬違 誤。案經確定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第四百四十三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八庭
,尤必須一致,否則其判決即難謂非違法。貴院四十八年台 上字第一一八二號著有判例可考。本件原判決引用起訴書記載之事實,認定被告甲○ ○曾犯賭博罪,經判處有期徒刑六月,併科罰金一萬元確定,並於八十二年九月十八 日執行完畢,復於八十四年十二
中竟諭知丙○○、乙○○共同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 所掌之公文書,足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亦有主文與事實不相符合之違誤。㈣刑法上 偽造文書罪須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成立要件。原判決在理由欄上訴人等偽造議 價記錄表,足生損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