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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部分: 被告偽造如附表所示「楊威盛」之簽名、捺印,均應依刑法 第219條規定,宣告沒收。至附表編號2、3所示文書本身, 既經被告交付員警收執而為行使,已非屬被告所有之
。 本案經檢察官張時嘉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林文亮上訴, 檢察官黃怡華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許月馨
所示之刑。 參、沒收部分: 一、按犯第4條至第9條、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第1項、第2項 之罪者,其供犯罪所用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 沒收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1項定有明文。另按犯
所示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兒童及少年福利 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28條、第330條第2項、第1 項、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4款、第25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丁○○提起公
所示。 七、沒收 ㈠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 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查扣案如附表二編 號10之第二級毒品甲
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及沒收。均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件所示和解協議書所示內容 ,且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 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並禁止對 代號AB000-Z
內諭知沒收,已 毋庸於各罪項下分別宣告沒收,亦可另立一項合併為相關沒 收宣告之諭知,使判決主文更簡明易懂,增進人民對司法之 瞭解與信賴(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86號判決意旨參照 )。是揆諸上開內
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四、沒收: ㈠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後段應沒入銷燬之毒品,指 查獲施用或持有之第三、四級毒品而言。倘係查獲製造、運 輸、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引誘他 人
所示之刑,並諭知 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末按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 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刑法第95條定有明文。查被告係印尼 籍,其居留效期已於112年10月27日屆至,而屬逾期居
。 本案經檢察官蔡雯娟提起公訴及檢察官侯詠琪追加起訴,檢察官 丙○○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柏駿
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及沒收;刑之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犯罪事實 一、壬○○(所涉參與犯罪組織部分經本院以111年度金訴字第188 4號判決判處罪刑,並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2年度金
。 本案經檢察官黃怡華提起公訴,檢察官甲○○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柏駿
所示之 刑,並諭知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另衡酌被告所犯各罪 之罪名、行為動機、目的、手段、模式、侵害法益種類均屬 相同或有相似之處,顯現各罪責任非難重複程度非低,暨渠 等所犯各罪反應之人格特性等節,
所示之刑,並就併科罰金部分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 肆、沒收部分 一、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 ,依其規定;前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 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
所示之 刑,並諭知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另衡酌被告所犯各罪 之罪名、行為動機、目的、手段、模式、侵害法益種類均屬 相同或有相似之處,顯現各罪責任非難重複程度非低,暨渠 等所犯各罪反應之人格特性等節,
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 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拾月。 犯罪事實 一、陳榆紜(原名陳曼珍,暱稱「小護士」,LINE通訊軟體暱稱 「賣幣女孩」、「MIKO」、「Lina」)前於民國110年12月前
內諭知沒收, 已毋庸於各罪項下分別宣告沒收,亦可另立一項合併為相關 沒收宣告之諭知,使判決主文更簡明易懂,增進人民對司法 之瞭解與信賴(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86號裁判意旨足 資參照)。是本案被
所示之刑。 三、沒收部分: (一)扣案之iPone 6S手機(IMEI:000000000000000,含SIM卡1 張)1支係工作機,係被告持以與本案詐欺集團成員聯繫之 用,而扣案之契約書2份及工作證1張均係本案
所示。 十、被告於犯數罪併罰之案件,除各罪之宣告刑均未逾越有期徒 刑2年以外,必須數罪併罰所定之執行刑亦未超過2年,始得 宣告緩刑(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799號判決意旨參照) 。查被告雖請求本院判處緩
所示之刑。 四、沒收: ㈠、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容軒投資合作契約書(含現金收款單 據)1份,業據被告交付告訴人持有,並經告訴人交由警方 扣案作為本案證物,非屬被告或共同正犯所有之物,爰不諭 知沒收,惟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