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125 筆裁判書提及「傷害等」
…參見系爭刑事案件卷宗及禁閱 卷之兩造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資料),及原告所受傷害等一切 情狀,認原告請求之精神慰撫金以1萬元為適當,逾此數額 之請求,則無理由。 ㈢綜上,原告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律關係,請求被告…
… 系爭事故受有系爭傷勢,雙方互對彼此提起過失傷害與誣告 、過失傷害等告訴,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原 告為支線道未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乃肇事主因,陳麗卿未 減速慢行且未充分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
…之衣櫃外門而使原有玻璃破裂。被 上訴人因上開家暴行為,經刑案判處犯家暴傷害等罪刑併宣 告緩刑確定在案。 ㈢、被上訴人於109年6月3日向原法院另案訴請離婚,兩造於同年 11月10日和解離婚。 ㈣、兩造對於附…
…勢為左肩,之後門診治療,11月、12月開 刀,被告雖抗辯原告並無右肩之傷害等語(見本院卷第251 頁),然本院刑事庭曾函詢雲林長庚醫院原告診斷證明書所 受傷勢究竟是左肩還是右肩,還是兩者都有?111年1月、2 …
… 告 吳意萍 被 告 羅國祥 上列當事人間因過失傷害等案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112年度交附民字 第61號)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18日言詞辯論…
…股骨頸及股骨幹骨折、左側第1至第10肋骨骨折及血 胸、左肩肩胛骨骨折之傷害等情,業據本院刑事庭以109年 度交簡上字第63號判決確定,且被告自承於案發當下進入上 開路口時未減速慢行,核與證人蕭敦蔚於刑事庭證述相…
… ⒉謝○佑為系爭事故中與原告發生碰撞之人,且原告因此受有 系爭傷害等節,業經本院認定如前。而謝○佑雖然年齡尚 幼,然其經過1年多之學校生活,對於「在操場奔跑時應 注意四週,避免衝撞他人」之社會基…
… 向前撲趴於桌面,受有左膝半月板撕裂、頸椎椎間盤突出 之傷害等情,雖提出臺北榮民總醫院診斷證明書為證,然 為被告所否認,並以前詞置辯。 (二)按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服務 …
…發生爭執,原告對被告確有出手, 造成被告洪逢良受有頭部挫傷、左臉挫傷等傷害等情,業據 被告洪薇淇坦承在卷(見本院刑事一審卷第43頁、第200至2 01頁),且經被告在該案證述明確(見本院刑事一審卷第18 …
…車因而發生碰撞,上訴人連人 帶車再撞擊路旁之丙車,致上訴人受有系爭傷害等情,有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 院病歷、診斷證明書、車籍資料及照片等證據附卷可參( …
…受有左手食指開放性傷口、右姆指擦傷、頸部多處擦傷、 左小腿挫傷和瘀傷等傷害等情,有以下證據可資佐證,堪信 屬實: ㈠原告受有上開傷勢,有驗傷單影本一件(載有:「左手食 指開放性傷口,右拇指擦傷、頸…
…行車即原告騎乘之系爭機車發生車禍,原告因此車禍 受有第四腰椎椎弓骨折之傷害等情,被告對原告受傷之事實 並不爭執,此外並有原告提出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調查 報告表、國軍桃園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診斷證明書、事 …
…5708號、95年度偵字第24071號、本院95年度易字 第3489號傷害等刑事卷證資料可稽,復為兩造對:被告於95 年6月29日14時許,在臺中市○村路270巷24號「向上市場」 前攤位,因細故與原告發生爭執…
…公分皮下血腫、背部鈍傷合併5X4公分皮下血腫、左前臂 4X2公分擦傷等傷害等情,業據本院依職權調閱95年易字第 43號刑事卷宗核閱屬實。依刑事訴訟法第500條之規定,爰 以上開刑事判決認定之事實,作為本件民事判…
…告另主張被告毆打原告頭部致原告受有「因頭部外傷致顱底骨折併腦脊液 鼻漏」之傷害等情,並據提出前述診斷證明書計五紙、受理刑事報案三聯單影本一紙、 起訴書一件為證,被告雖辯稱:婚前就有頭痛症狀,被告完全沒有打原告云云,惟為原 …
…○段八七三 巷三一號前,因土地糾紛毆打原告,致使原告受有左側尺骨骨折之傷害等情,業 經刑事判決確定,被告則否認上情,辯稱:被告並未毆打原告,原告亦無受傷, 實際上係被告遭原告毆打成傷等語,並提出光田綜合醫院分院…
…血等傷害,日後有複視現象、記憶障礙等情形,原告丙○ ○則受有鼻骨骨折之傷害等事實,業據其提出起訴書、台灣省嘉雲區車輛行車事 故鑑定委員會函附鑑定意見書各一件、醫療費用收據十七張、診斷證明書四張為 證,且為被告所…
…第九四0號 偵查卷及八十九年度上字第二00五號第二審上訴卷)被告甲○○傷害等刑事卷 宗參閱。 理 由 一、被上訴人於原審起訴主張:上訴人於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時許,手持木 棍,前往被上訴人開…
…而生爭執, 竟持椅子毆打原告腰部及大腿,致原告受有四肢部、背臀部血腫之傷害等情,業 據原告提出戶籍謄本一份、驗傷證明書影本一紙為證,並經證人鄭淵元到場證述 :「兩造相處情形惡劣,已經分房有兩、三年,彼此不相往來…
…致自己碰撞所致,與伊無關,且甲○○ 亦造成伊右手、右側頸椎神經根病變等傷害等語,資為抗辯。 三、查上訴人甲○○主張其於八十八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許,在台北縣泰山鄉○ ○路四三二巷二十九號二樓鐸達公司樓梯間,遭對造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