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10 筆裁判書提及「離婚等」
第2 項確定之日起,至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 甲○○、乙○○成年之日止,按月於每月5 日前各給付原告關於未成 年子女甲○○、乙○○之扶養費新臺幣10,000元,如遲誤1期,其後1 2期視為到期。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3,780,066元
… 對 人 乙○○ 代 理 人 洪國鎮律師 上列聲請人反訴請求離婚等事件,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如下: 主 文 准予訴訟救助。 理 由 一、按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
… 人 A02 代 理 人 林禮模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2年7月14日臺 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婚字第140號判決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 務之行使及負擔部分聲明不服,並反聲請酌定扶養…
… 代理人 吳文君律師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2月20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對於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丙○○(…
…任及酬金支給辦法第13條第1項定有明文。 、抗告人乙○○與相對人甲○○間請求離婚等事件(下稱本案),經 本院選任聲請人擔任未成年子女丙○○(下稱其名)之程序監 理人,本案關於離婚及損害賠償等家事訴訟部分,兩造於民 …
…由雙方均應負責,爰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提起本 訴,請求判決兩造離婚等語,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二、被告則以:我跟原告登記結婚時,原告已計畫要去巴西,我 們前往巴西前,有先回來我雲林娘家共同居住3個月後才前 …
… 告 甲○○(NGUYEN THI NGOC MAI)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31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甲○○(男,…
… 乙OO 被 告 丙OO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31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甲○○(男,…
…說都是為孩子,各過各的當朋友,講的都很美 好,我錯了、簽字,我不想離婚等語,有LINE對話紀錄截 圖在卷可佐(見本院卷第105頁至第107頁),亦證被告確 經原告同意方自尋證人,係原告事後反悔。又原…
… 人 張秉正律師(法扶律師) 相 對 人 乙OO 上列當事人間離婚等事件(本院112年度家調字第331號),聲請 人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准予訴訟救助。 理 由 一、按當事人無…
…住○○市○○區○○00號 訴訟代理人 曾酩文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請求離婚等事件,聲請人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准予訴訟救助。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請求離婚等事件,本應…
…層鄰居,丙○○主動向伊搭訕,自我介紹為單身,嗣又謊稱 前有婚姻但目前已離婚等語,伊不察而誤信,直至000年00 月間始知悉丙○○為有配偶之人,伊並未與丙○○發展不正當男 女交往關係,亦未發生性行為,並無與丙○○…
…訴人自行斷絕與伊聯繫,爰依民法第 1052條第第2項規定,請求判決兩造離婚等語。並於原審聲 明:准許兩造離婚。。 三、上訴人則以:兩造婚後,伊於107年6月25日以被上訴人之名 義向他人頂讓「天強小吃店」之經…
… 訴訟代理人 趙耀民律師 上列反請求原告與反請求被告甲○○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反請求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伍日內,補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 參仟元,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 理 …
… 甲○○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13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理 由 壹、程序事項:…
…○ 被 告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13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甲○○(女、民國○年○月○…
…淑娥 訴訟代理人 潘心瑀律師 即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楊志聰間離婚等事件,聲請訴訟救助,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准予訴訟救助。 理 由 一、按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
…、原告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原告與朱乾逢業於11 2年8月2日協議並登記離婚等一切情狀。認被告之侵權行為 部分,被告應連帶賠償原告所受之非財產上損害,以20萬元 為適當。原告於上開範圍之請求,自屬有據,應予准許;…
…訟代理人 張嘉珉律師 鄭猷耀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含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扶養費等) 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
… 理 人 林憲聰法扶律師 相 對 人 林韋志 上列當事人間離婚等事件,本院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 ,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甲○○應向本院繳納之聲請程序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肆仟元 ,及自本裁定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