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75,239 筆裁判書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421號 原 告 張銘盛 林瑞滿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許景鐿律師 被 告 徐斌銓 訴訟代理人 陳大俊律師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許石慶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須附繕 本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2215號 原 告 陳昭鐸 訴訟代理人 廖本揚律師 被 告 廖春玉 訴訟代理人 連乃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24日言詞 辯論終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2573號 原 告 徐瑜瑩 訴訟代理人 温令行律師 被 告 朱乾逢 王思盈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趙若竹律師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2767號 原 告 許耿地 被 告 三采藝術園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邱大源 訴訟代理人 王群貴 當事人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事件,本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3027號 原 告 三富小貨車租賃行 法定代理人 劉志吉 被 告 許致瑋即貝克馬可工作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車輛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24日言詞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3188號 原 告 鍾宏益 被 告 千揚通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戴文揚 被 告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任何聲明 或陳述。 三、本院之判斷: ㈠按公司非彌補虧損及依本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 分派股息及紅利。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股
第1項所示 二、被告方面: (一)被告曾持系爭和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無果,經鈞院 核發98年度司執四字第858號債權憑證,被告又於103年間 聲請強制執行換發債權憑證,再取得103年度司執四字第3
第1項所 示。 二、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無提出書 狀為何陳述或聲明。 三、本院之判斷: (一)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 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
第1項所 示之本金及利息、違約金,爰依據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 被告返還前揭款項,起訴聲明求為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示 。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以供本院審 酌。 三、得心證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宗賢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 委任律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謝珮汝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楊萬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 出抗告
第三、 四項所示: 1.按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 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民法第 179條定有明文。又依不當得利之法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以無法律
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 述。 三、本院之判斷: 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1項所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 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 (一)被告陳茂盛辯稱:伊亦遭詐騙集團利用,也是被害人等語 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如受不 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勞補字第61號 原 告 楊錦康 被 告 陳廣文即鉦凱企業社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之規定繳納裁 判費,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又起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庭司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