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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所示之刑。 三、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 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
所示之刑。又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被告之前科紀錄 在卷可按。被告因過失致犯本罪,於犯罪後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其經此教 訓,當知謹慎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本判決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宜,爰併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本案經檢察官陳誌銘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灣臺南
。 本案經檢察官陳誌銘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灣臺南
。 本案經檢察官陳誌銘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第 二項,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六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誌銘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二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 百二十條第一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所示之刑。而本件車禍之發生,車號Q四—一八 五五號自用小客車駕駛人甲○○亦與有過失(其於警訊中警訊中供述以時速七、八 十公里之速度前行通過閃黃燈路口),公訴意旨認被告酒後駕車體龐大之大貨車橫 行街頭,撞及甲○○所駕車輛惡性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折算之標準,以示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 前段、第四十一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以示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第五十一條第五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 中 華 民 國 九
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交附民字第一二號 原 告 甲○○ 乙○○○ 被 告 丙 ○ 右被告因民國八十九年度交易字第三十四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東簡易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 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東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