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1,458 筆裁判書提及「行使權利」
…2年5月起即違約,卻拖至112年 12月5日始提起訴訟,顯然原告乃怠於行使權利,亦或明知 系爭租賃物確為被告行使留置權之效力所及,況原告本可取 回系爭租賃物,乃係被告考量無處置放附表所示之系爭租賃 物…
…濟情況及其他一切因素,認為權 利人在義務人履行其所告知之義務後忽又出而行使權利,足 以令義務人陷入窘境,有違事件之公平及個案之正義時,本 於誠信原則發展而出之法律倫理(權利失效)原則,應認此 際權利人…
…務官認聲請人另案執行事件之聲請, 已含有於執行債權範圍內拋棄對該擔保金行使權利而同意相 對人聲請返還擔保金之意思表示,自不得再要求相對人另行 提供擔保金,乃於113年1月19日裁定駁回聲請人之異議,聲 …
…主要目的及客觀上因權利行使取得利益與 他人所受損害不相當,缺一不可。是行使權利者,主觀上若 非專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時,縱因權利之行使致影響相對 人之利益時,亦難認係權利濫用。查本件經履勘現場,上開 …
…要。 以第2項之行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亦同: 一、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 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 第2項、前項第1款之未遂犯罰之。 組…
…親 屬會議選定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以致於聲請人無法對債 權行使權利,為保障前述債權,因此依法聲請選任被繼承人 之遺產管理人等語。 二、按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而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 議未於1…
…死亡,且未經親屬會議選定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 ,以致於聲請人無法對債權行使權利,為保障前述債權,因 此依法聲請選任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等語。 二、按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而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 議未於1…
…一、按訴訟終結後,供擔保人證明已定20日以上之期間,催告受 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而不行使者,法院應依供擔保人之聲請 ,以裁定命返還其提存物或保證書,民事訴訟法第104條第1 項第3款前段定有明文。前開規定,於其他…
…親 屬會議並未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致聲請人對遺產無 法行使權利,為確保聲請人之權利,爰依民法第1178條第2 項規定,聲請選任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等語。 二、按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下:㈠編製遺產清冊。㈡為…
…一、按訴訟終結後,供擔保人證明已定20日以上之期間,催告受 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而未行使者,法院應依供擔保人之聲請 ,以裁定命返還其提存物,民事訴訟法第104條第1項第3款 前段定有明文。另依同法第106條,前開…
…且繼承人欲終止公同共有關係,惟有以分割遺產之方式為 之。再按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 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民法第242條本文定有明文,則 遺產分割請求權,係在繼承之事實發生後,基於繼承權…
… 以第 2 項之行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亦同: 一、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 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 第 2 項、前項第 1 款之未遂犯罰之。…
…月7日至000年0月00日 間,原告未依票據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之期限行使權利,是 原告就附表一所示支票權利均已罹於時效而消滅。 (二)基於上述,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本院之判斷 (一)按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
… 下罰金。 《刑法第304條第1項》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272號 公 訴 人 臺灣…
… 雙方未約定借款期限,須經上訴人催告一個月後始能請求, 則上訴人可行使權利之期日應自95年4月30日起算,於110年 4月30日請求權罹於時效,而上訴人係於109年12月11日聲請 拍賣抵押物裁定,故其借款…
… 權,且怠於請求李璿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被上訴人自得代 位李秀卿行使權利,請求李璿塗銷登記。縱認上訴人間上開 買賣及所有權移轉行為非屬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李璿並無 資力購買土地,李秀卿亦未取得價金,上訴人…
…上訴人應有容忍上訴人伐採系爭桃花心木之義務等語。 2.按民法第148條係規定行使權利,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不 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若當事人行使 權利,雖足使他人喪失利益,倘非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 ㈣又按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 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民法第 148條定有明文。若當事人行使權利,雖足使他人喪失利益 ,而茍非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即不在…
…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諭知: ㈠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於上揭時、地,基於以強暴方法妨害他 人行使權利之強制犯意,以其優勢身軀阻擋告訴人之去路而 妨害其離去,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等語 。 ㈡犯罪事實應依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