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8,941 筆裁判書
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528號 原 告 鄭丞佐 被 告 洪俊良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515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
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566號 原 告 陳俊宇 被 告 盧嘉興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2年度金訴字第327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莊鎮遠 法 官 曾思薇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莊鎮遠 法 官 曾思薇
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820號 原 告 張彩珍 被 告 朱振穎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原案號112年度原金訴 字第71號,嗣經依簡易程序審理,改分為本院11
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856號 原 告 朱小明 被 告 楊明吉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498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
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原易字第1號 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潘辰星 居臺南市○○區○○路000巷00弄0號(指定送達)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另斟酌 被告甲○○所犯各罪之犯罪類型、行為模式雷同,且均侵害同 一告訴人之財產法益,所反應出之人格特性與犯罪傾向相同 ,暨各罪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告訴人所受損失及填補情形、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 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復本於罪責相當性之要求,在外部性 及內部性界限範圍內,綜合斟酌被告本案2次詐欺取財罪, 犯罪時間密接,犯罪動機尚無不同,所侵害之法益亦非具有 不可替代性、不可回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 四、至被告雖自承其為本件施用第二級毒品犯行,係以自製玻璃 球燒烤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臺中地檢112毒偵659卷第28 頁),惟被告所用之自製玻璃球吸食器,未扣案,而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莊鎮遠 法 官 曾思薇
所示期間內補正上 開事項,逾期未補正,將裁定駁回其聲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1號 原 告 林昭忠 被 告 盧嘉興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2年度金訴字第327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
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6號 原 告 李星憲 被 告 楊景泰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 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涂裕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
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 、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子維提起公訴,檢察官馮品捷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侯少卿提起公訴,檢察官高志程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 罰金及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期許被告經過此次訴訟程序後 ,改變飲酒習慣,以茲警惕。 三、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299條第1項 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
所示之刑及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 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榮林提起公訴,檢察官陳昭德到庭執行職務。
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附民字第447號 原 告 王志傑 被 告 黃俊彥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交易字第723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