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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 法 官 陳彥年 法 官 蔡逸蓉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游紅桃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交易字第50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盧朝海(已歿) 生前住○○市○○區○○路0段000號 輔 佐 人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徐漢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非對於刑事訴訟之判決上訴時,不得上訴,並應 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呂宜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侯景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七庭 法 官 林欣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所示之刑,並諭 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 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
所示之刑,並諭知有期徒 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按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 赦免後,驅逐出境,刑法第95條定有明文。查被告係印尼籍 之外國人,為日維興業股份有限
。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翌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
所示之刑,併分別諭知有 期徒刑易科罰金及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資警惕。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 三、沒收:扣案毒品5包,經鑑驗結果,檢出有第二級毒品大麻 成分(驗餘量3.9929公克)等情,有臺北榮民總醫院毒品成 分鑑定書在卷可按(見偵字卷第83頁),堪認為第二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參、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 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肆、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應附繕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 三、扣案偽造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車牌2面,為被告所有,且係 其供本案犯罪所生之物,業據被告於警詢及偵詢時供承在卷 (偵卷第10、53頁),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
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 (四)被告雖前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而其於 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未曾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
。 本案經檢察官甲○○提起公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高上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鄭朝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張宏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本案經檢察官邱偉傑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游紅桃
。 本案經檢察官劉玉書、王海青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游紅桃